关于湖北人力资源中心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
清查转出的通知
中心流动党员同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52号)及根据《武昌区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心流动党员采取边清查、边转出、边更新、边严管“四同步”原则,中心党委将集中一年左右时间,全面排查清理中心党委名下流动人才党员,按照应转尽转原则,推动流动人才党员转出工作,以达到流动党员的有效纳管,切实解决流动人才党员管理“宽松软”甚至失管失联问题。
近期,中心党委将根据文件精神及政策要求,将符合转出条件的党员进行逐一电话排查催转。请符合以下条件的流动党员同志接到通知后尽快联系自己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尽快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有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
2、工作单位所在楼宇、园区或社区有党组织的党员;
3、在某地已落户或购买房产的党员;
4、在某地租住已固定达6个月以上的党员;
5、长期不能参加中心党委党组织生活及党员培训的党员。
请以上同志按照“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楼宇、园区、社区党组织--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户籍地(社区、村)党组织优先级顺序,尽快联系自己所在地最优先的单位、楼宇、园区、社区党组织,说明转出意向,尽快办理转出手续,联系转出过程中如有拒收等情况请记录好该党组织的名称、党组织负责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及时回馈中心党委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我们将有关问题报于上级组织部门协调转出。
1、中心党委转出情况咨询、回馈登记电话:027-81773113/2。
2、中心党委转出问题回馈微信:所在微信群或13308622148(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可将情况编辑文字发微信告诉我们。党员回馈信息格式:1)党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2)转入方党组织全称、党组织负责人(或联系人)、联系电话;3)对方拒收原因或其他。
3、中心党委转出回馈问题邮箱:2180991427@qq.com邮箱。党员回馈信息格式:1)党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2)转入方党组织全称、党组织负责人(或联系人)、联系电话;3)对方拒收原因或其他.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委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