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党委各支部、各位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并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同步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贯穿党员教育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激励广大流动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现决定在2026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流动党员在“十五五”开局起步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安排
时间:2026年6月27日
地点:6月主题党日活动会场
二、表彰对象及申报要求
本次表彰设三个类别。各申报对象须严格对应奖项设置,每人限报一项,不得交叉重复申报。
(一)红旗先锋支部
申报对象:中心党委所属各流动党支部
(二)流动领航先锋
申报对象:中心党委所属各流动党支部书记及支委
(三)流动红色先锋
申报对象:中心党委在册全体党员
三、表彰名额
拟表彰红旗先锋支部5个、流动领航先锋30名、流动红色先锋50名。
四、评选条件
(一)“红旗先锋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领航有力,思想根基牢固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流动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在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中守法纪、拒“短视”,紧紧围绕“十五五”开局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干担当。
2.组织规范有序,云端阵地活跃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并加强日常互动管理;灵活运用线上平台开展“指尖党建”,确保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党费收缴及时足额,党员学习强国达标率高、线上线下活动参会率高,实现党员“离乡不离学、管理不掉线”。
3.作用发挥显著,服务大局有为
积极配合并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支部创先争优氛围浓厚,党员参与各类培训学习积极主动,充分彰显流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流动领航先锋”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领航有力
带头做“两个确立”的坚定信仰者和“两个维护”的忠实执行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带头开展正确政绩观对照检视,带头查摆整改作风问题。
2.履职尽责,业务精湛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熟练掌握党务工作方法,及时在支部群传达文件精神、加强互动管理,积极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与日常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党委交付的各项任务。
3.勤学善思,实绩突出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间断,每日坚持“学习强国”学习,政治素养过硬;热爱党务工作,善于总结创新,能在流动党员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在支部党费收缴及时,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党建活动参与率达100%(其中线下活动不少于5次),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三)“流动红色先锋”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信念坚定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务实奉献。始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亮身份、树形象。
2.爱岗敬业,实绩突出
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不断学习新理念、新技能,在单位或行业中争当业务骨干、攻坚先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勇挑重担,能以严谨扎实的作风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3.遵规守纪,履行义务
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响应并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通知,党建活动参与率达100%(其中线下活动不少于2次);坚持每日“学习强国”学习,政治素养过硬;积极配合完成党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流动党员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评选程序
(一)支部推荐(2026年6月12日前)
各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推荐名单,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报于党委办公室。
(二)党员自荐(2026年6月12日前)
各位党员根据评选条件符合要求向中心党办自荐。
(三)中心党办统计推荐(2026年6月15日前)
中心党办根据党员参加线上线下活动签到情况、学习互动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各支部完成党委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统计推荐。并对上报的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将符合要求表彰对象报于党委会评定。
(四)党委会审核评定
中心党委会评审推荐表彰对象,根据中心党办对党员各方面表现统计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评定出表彰名单。
六、材料报送
推荐及自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2日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电子版(盖章)发至邮箱:2180991427@qq.com
附件:1.红旗先锋支部推荐审批表
2.流动领航先锋推荐审批表
3.流动红色先锋推荐审批表
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1
红色先锋支部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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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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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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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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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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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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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迹(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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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意见 |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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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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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流动领航先锋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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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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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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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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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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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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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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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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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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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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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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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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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现职时间 (党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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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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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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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迹(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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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意见 |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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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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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流动红色先锋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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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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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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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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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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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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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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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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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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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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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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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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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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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迹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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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意见 |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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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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