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对于还没有找到工作且无固定居住地,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在本中心的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本党委,尚未在我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本党委不予接收。
基本流程:
1、将党组织档案、党组织介绍信交至我中心;
2、填写《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领取党费证;
4、领取介绍信回执。
注意事项:
1、所需材料:人事档案、党组织档案与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组织介绍信开往(省内转接)“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名称不符,不予接收);(省外转接)抬头“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组织部”,去处“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名称不符,不予接收),跨省介绍信需先到武昌区委盖章或换开后才能交至我中心;
3、请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