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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党员党关系转出的相关问题答疑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0: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方阵网
各位党员:
      2018年12月17日下午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短信通知党员尽快办理党关系转出事宜请予以重视。转出情况及名单中心党委将定期在党员之家网站(www.hbccp.org)党委公告,微信公众号(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委)公布,请大家密切关注网站动态。
针对近期接到的电话和QQ咨询,就相关问题统一答复如下:
1转出时间
     答:中心党委拟分批办理转出事宜:组织关系转到单位的,优先办理;已联系好转往居住地社区的,可在春节后两个月内办理;尚未确定接收方的,请在春节后三个月内确定接收方再办理。
2转出步骤
     答:a.省内转出需先确定转入党组织,并和接收方党组织联系,在对方确定会接收党党关系时,询问是否需要相关党员材料以及对方党组织全称。(1)如果接收方党组织需要相关党员材料都需要到窗口办理转出,并告知工作人员需要的材料进行办理。(2)如果接收方党组织不需要相关党员材料,可以通过电话、QQ、QQ邮箱方式联系中心党委提供个人身份证号,支付宝账号,手机号,对方党组织的全称。
     b.省外转出需要先确定转入党组织,并和接收方党组织联系,在对方确定会接收党党关系时,告知对方是自己是从省外转出,需要开具介绍信时抬头和去处(抬头一般为区县级以上单位,去处为接收方党组织全称),询问是否需要相关党员材料以及对方党组织全称。
      c.鉴于近期收集到党员关于寻找接收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中心党委将酌情延长办理时限,党员先联系到接收党组织,确定可以接收之后,尽快过来办理转出事宜即可。

3可以转到哪些党组织?
     答:a.如有固定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需转到单位党组织。
           b.如单位没有成立党组织,可以转到单位所在街道工委和社区党支部,或者居住地街道工委和社区党支部。
           c.如还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可以转到居住地街道工委和社区党支部。
4居住地社区是指户口所在地吗?
     答:如果户口所在和居住地不一致,优先考虑转入居住地社区党支部。如果是租房,租房合同期限达到6个月及以上,就可以转到居住地社区党支部。如果本人希望原籍,需取得接收方同意后转入。
5如果社区党支部或者街道工委不愿意接收党关系怎么办?
     答:此次转出是湖北省委组织部、武汉市委组织部会议要求,全省党组织不得无理由拒绝。如有党员符合转入标准,党组织却拒绝接收党关系,可以将相关情况告知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委,本中心将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协调处理。
6户口和人事档案也需要转出吗?
 答:党组织关系转移与户口、人事档案无关,户口及人事档案可继续托管。
     需要党员档案原件或党员材料复印件的,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办理。
     如需整套人事档案,需由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或人才机构开具调档函,前来本中心办理调档。
     档案和户口相关问题可以致电027-87326860咨询。
7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党组织材料)是指什么?
    答:人事档案包含党员档案、学籍档案、工作档案。
         党员档案(党组织材料)是指从入党申请书到成为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全部资料。
8、党费事宜
     答:党费需缴至实际办理转出手续当月,多退少补。组织关系从中心党委转出后,需按接收方党组织的要求,按时缴纳党费。
 9、委托事宜
      答: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人手写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由于近期业务办理数量较大,中心党委无法提供代办服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10、省内转出需要提交哪些信息?
     答:省内找到接收方,且接收方不需要提供党员材料的,可通过网络或电话告知接收方信息。信息包括:党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支付宝账号(方便将预交党费退还)、接收方党组织全称(一般为公司党支部、社区党支部、村党支部),接收方全称需要与接收方联系核实。
 11、如何提交信息?
答:省内网上办理转出的党员同志,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交信息:
a、电话联系(027-81773113)
b、QQ(2765992445或2180991427)添加好友后告知工作人员
c、将详细信息发送至上述QQ邮箱

d、登录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员之家”网站,后台提交转出申请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联系027-81773113。

QQ:2765992445或2180991427

       由于近期大量党员办理转出,可能出现电话占线或消息回复不及时情况请谅解。工作人员会抓紧时间回复相关问题,并安排工作人员电话督促党员办理转出。